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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6-08 15:33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报名开始:2022-06-08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2-06-17
报名条件:
(一)报告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;
2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,人民警察学校毕业、中共党员、退伍军人或有特长者优先;
3、年满18周岁以上、30周岁以下,其中报考职位二、职位三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(从公告发布日起算);
4、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;
5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6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、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辞退的;
3、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;
4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得出结论的;
5、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6、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。
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方式: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不接受网上、电话、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,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。
(二)报名时间:2022年6月8日——6月17日(星期六、日休息),上午8:00-12:00、下午15:00-18:00。
(三)报名地点:陆川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,联系电话:0775-7225538。
(四)报名材料: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、户口簿、有效居民身份证、学历证以及其他涉及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,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。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。
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年龄及携带的证件是否齐全、真实。报名人员报送的个人材料必须属实,如有弄虚作假者,取消报名资格,已聘用的,予以解聘。
(五)面试: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,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、综合素质能力、业务素质能力等,面试满分为100分,按60%权重计入总成绩。
面试结束后即进行计算机技能测试(满分100分)和体能测试(满分100分),各按20%权重计入总成绩。考试总成绩为100分,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:2比例确定初选人员,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考察。若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1:2比例时,参加报名且取得成绩的考生全部作为初选人员。
考生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。当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,经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同意后,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依次进行递补。
面试及测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(六)面试、测试结束后择时电话通知录用情况。
体检、考察和公示
(一)体检:根据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,按面试成绩、计算机技能测试、体能测试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,经评估后按1: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。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。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不能进入考察。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,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。
(二)考察: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和实绩、岗位匹配度、沟通协调、人际交往能力等。考察时,拟聘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。
(三)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:根据考察情况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,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因未按时参加体检、体检不合格、考察不合格、公示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,在本职位已参加面试、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工资待遇
月工资3000元(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基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)。
试用期为一个月,试用期届满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。
疫情防控要求
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应加强疫情防控意识,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,在招聘各个环节应接受三码联查、体温测量、身份核验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确保顺利参考。
(一)提前申领广西健康码、通信行程卡。报名当天广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均为绿色且不能带星“*”,核酸检测为阴性,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.3℃,才能进入报名点参加现场报名。
(二)考生在入场、报名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报名点工作,因不服从报名点安排而影响报名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(三)考生在现场报名期间出现发热、乏力、咳嗽、呼吸困难、腹泻等症状,应立即向报名点工作人员报告,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。
(四)考生在现场报名等环节中的进、退场过程中须始终佩戴口罩(身份核验时除外),除考生本人外不允许其余闲杂人员进入报名点;考生进入报名点后,不得随意走动;等候期间,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,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谈。
(五)报名时签好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。
(六)有以下特殊情况人员不可参加报名。
1、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(市、区)和直辖市城区或直辖市的街道/镇、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,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、复阳病例、密切接触者等人员。
2、广西健康码为“黄码”、“红码”的人员,通信行程卡有“*”的人员。
3、出现发热、乏力、咳嗽、呼吸困难、腹泻等症状的人员。
4、处于封控区或被要求隔离的人员。
5、其他根据广西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应采取管控措施的人员。
6、对于刻意隐瞒病情,不如实报告发热史、旅居史和接触史,以及拒不配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,将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。
招聘监督
招聘工作贯彻公平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各工作程序,规范操作,增强工作的透明度,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监督电话:陆川县纪委监委派驻陆川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0775-7319528.